成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可以开发票吗-魏子清律师|法行宝
2025-02-28 经济纠纷

成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若仍在正常经营并产生了真实的应税交易行为,则有义务开具发票。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可以正常开发票的情况

  1. 经营与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被执行人为公司,若在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了真实的应税交易行为,则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是基于实际的经营业务和纳税义务,与是否被执行无直接关联。
  • 例如,一家公司因债务问题被执行,但其仍在正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那么当客户支付款项时,该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

二. 可能受到限制的情况

  1. 税务征管受限:若被执行公司存在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如长期拖欠税款、拒不申报纳税等,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包括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的。

  2. 法院执行措施限制:在某些执行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对被执行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包括限制其发票开具。特别是当被执行公司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嫌疑,且其经营收入是主要的财产来源时,法院可能会向税务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暂停向被执行人发售发票。

三. 特殊情况

  • 若被执行公司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而被强制执行,其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或拍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资金流动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其开具发票的能力。但即便如此,只要公司仍在经营并产生应税交易,其开具发票的义务仍然存在,只是可能因实际情况而难以执行。

总结:综上所述,成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在其正常经营并产生真实的应税交易行为时,有义务开具发票。但需注意,若公司存在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或受到法院执行措施的限制,其发票开具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被执行公司应密切关注自身的税务和法律状况,确保合法合规地开具发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