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的和解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能申请为失信人。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对于担保人而言,如果其作为被执行人,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同样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且符合上述规定中的任一情形,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后果
一旦担保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建议
总之,执行时的和解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是可以被申请为失信人的。因此,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谨慎考虑,并在面临执行风险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