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二十条之规定-孙晓峰律师|法行宝
2025-02-28 经济纠纷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条主要规定了非法集资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

一.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 非法集资人应当清退集资资金,这一规定明确了非法集资人在法律上的清退义务,即必须将其非法集资所得的资金进行清退。

二. 非法集资协助人的法律责任

  • 对于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即非法集资协助人,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 其他相关责任

  • 除了非法集资人和协助人外,条例还可能规定了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若其违反条例规定,也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 例如,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集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条,该公司作为非法集资人,需要承担清退集资资金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这些工作人员也将作为非法集资协助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您在阅读该条例时,结合其他相关条款,全面理解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体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