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签定销售合同为你收取费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合同纠纷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签定销售合同并收取费用,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但并非一定构成。具体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1. 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况:

    • 如果行为人在签定销售合同时,明知自己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 不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况:

    • 如果行为人在签定销售合同时,虽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并未故意隐瞒,且积极采取措施去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者因为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此时,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刑事责任。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受害者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建议行为人在签定合同前,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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