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扣双倍工资是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但不能额外扣除双倍工资。
工资计算:
-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通常为:(月计薪天数—请假天数) × 日工资。这意味着,请事假时,用人单位只需按照实际未出勤的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而非双倍扣除。
特殊情况:
- 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这并非针对事假本身的扣除,而是对经济损失的赔偿。
维权途径:
-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从工资中扣除双倍事假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请求补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请假扣双倍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请事假时,应仅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而不能额外扣除双倍工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