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之前,确实可以委托进行价格认证。价格认定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它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以及“罪罚相适应原则”的实现。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价格认定的性质和目的:
- 价格认定不属于司法鉴定类别,而是行政性文书的一种。
- 它的主要目的是为办案机关提供案件办理的依据,确保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客观、公正,以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价格认定的委托与程序:
- 在立案之前,如果涉及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相关机关可以提请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
- 提请价格认定时,应出具价格认定协助书,而非委托鉴定书。
- 价格认定机构在收到价格认定协助书后,会指派两名以上价格认定人员具体承办涉案物价格认定事项。
价格认定的效力与异议:
- 价格认定结论书经价格认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发后即生效,并加盖价格认定机构公章。
- 如果当事人对价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价格认定的费用与监督:
- 价格认定机构开展涉案物价格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价格认定工作受到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价格认定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立案之前可以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定,以为后续的司法或行政执法程序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支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