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被起诉后,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具体分析如下:
管辖异议的提出依据: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意味着,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受让人作为被告被起诉,且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那么受让人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管辖异议。
管辖权的确定规则:
-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确定有明确规则。若原债权债务合同有合法有效的管辖约定,受让人起诉时适用该约定,由约定法院管辖。
- 若原合同无管辖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且债权转让通知对债务人的效力不影响管辖权确定。
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
- 债权转让后,协议管辖条款一般依然有效。这是因为协议管辖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随着债权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
- 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并不知晓存在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里有不同约定且原合同相对方也同意的,那么原协议管辖条款可能不再适用。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后被起诉的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在提出管辖异议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法院将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