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的本人存折去银行取来钱给别人花了 现在本人起诉成立不-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2-24 经济纠纷

该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本人若起诉要求返还,则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不构成犯罪

  • 在你描述的情形中,行为人是使用自己的存折,通过合法的银行手续取出钱款后,再将钱款给予他人使用。这一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信用卡诈骗活动的任何一项规定,也不构成该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因为行为人并未盗窃他人的存折或信用卡,也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的财物。

二. 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 若存折的本人并未授权行为人取出钱款并给予他人,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不当得利。在此情况下,存折的本人有权要求行为人返还不当利益。
  • 若行为人已将钱款给予他人,且无法追回,那么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向存折的本人返还相应钱款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赠与关系等,以及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我建议,若存折的本人确实未授权行为人进行取款操作,且行为人无法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那么行为人应当积极与存折的本人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可能的民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