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受害人不去做伤情鉴定,公安怎么处理-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当受害人报案后拒绝进行伤情鉴定时,公安机关会根据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来处理此类情况。

首先,公安机关会深知伤情鉴定在案件处理中的关键性。伤情鉴定能够明确侵权行为的具体程度,为后续的赔偿事宜和案件处理提供坚实的依据。因此,警方通常会耐心地向受害人解释伤情鉴定的重要性,以及拒绝鉴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可能包括案件无法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权益受损状态持续,以及无法为后续的赔偿提供有力证据等。

如果受害人仍然拒绝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来处理。具体来说,如果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这意味着,即便没有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仍会根据其他已有的证据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如果是刑事案件且尚未立案,公安机关可能会明确告知受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的不利后果,并按照已掌握的情况进行治安处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但受害人依然拒绝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在明确告知不利后果后,可能会按照撤案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缺乏伤情鉴定而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推进,但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不需要承担国家赔偿。因为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公安机关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程序进行刑事拘留的,只是由于没有伤情鉴定,不能进行呈请逮捕和移送起诉而已。

综上所述,当受害人拒绝进行伤情鉴定时,公安机关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些措施包括耐心沟通与解释、记录在案以及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等。同时,公安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评估案件的处理方式,以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