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第117条-何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侵权纠纷

《药品管理法》第117条主要规定了生产、销售劣药及中药饮片不符合标准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对该法律条款的详细解读:

  1. 生产、销售劣药的法律责任: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生产或销售了劣药,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首先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同时,还将被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 为了确保法律的威慑力,该条款还设定了最低罚款标准。对于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如果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将按十万元来计算罚款;对于违法零售的药品,如果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也将按一万元来计算罚款。
    • 如果情节严重,除了上述的罚款和没收措施外,还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 中药饮片不符合标准的法律责任:

    • 如果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但尚不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那么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也可能被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规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药品质量和公众健康的严格保护,也为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如遇到关于该条款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