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因超出仲裁时效而无法申请仲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分析如下:
一. 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 社保缴纳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 社保缴纳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权益,与劳动报酬紧密相关。因此,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
三. 在职期间仲裁时效的特殊性
- 由于您目前仍在职,且单位前四年一直未缴纳社保,这一争议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存在的。因此,您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
四. 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 另外,即使考虑时效问题,如果期间您曾向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同时,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还可能中止。
综上所述,由于您目前仍在职,且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范畴,因此您申请仲裁不会因超出仲裁时效而受限。我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