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与外祖父母不是同一继承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继承顺序的不同
- 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此,子女明确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样根据该法条,外祖父母被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继承。
二. 继承权的行使
- 由于子女和外祖父母处于不同的继承顺序,因此在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只有在子女(以及配偶和父母)均无法继承或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外祖父母才有权继承遗产。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如果父母去世,留下遗产,那么首先由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子女也去世或放弃继承权,并且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或父母),那么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这部分遗产。
综上所述,子女与外祖父母在继承法上的地位和权利是不同的,他们不是同一继承人。我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家庭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规划遗产继承事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