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新电梯不需要全部业主同意,但需要满足一定的业主表决比例。具体分析如下:
一. 更换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电梯)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 同样,《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将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列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二. 表决比例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也规定,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 表决程序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表决(《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做好会议记录(《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综上所述,物业及业委会想要大家出钱更换新电梯,并不需要全部业主的同意,但需要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达到法定比例(即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以上,具体依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的业主同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