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保险缴费不可以用现金支付。具体分析如下:
一. 保险缴费方式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或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缴纳。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则明确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 现金支付方式的不可行性
社保缴费作为一种公共债务,其支付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现金支付虽然看似方便,但存在诸多不可行性:
三. 法律后果
对于用人单位和个人而言,如果违反规定以现金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查询存款账户、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提供担保等。
四. 我的建议
我建议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选择合法、合规的支付方式,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及时、足额缴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