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物业撤走且电梯坏了无人管理的情况时,可以联系以下几个部门或组织来解决问题: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或房地产管理局,它们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您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或前往办事窗口,提交电梯损坏的照片、视频及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证据,请求部门对物业进行监督和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局,它负责监管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您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特种设备投诉举报电话,详细说明电梯故障情况,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业主委员会: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您可以向其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利益,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并可以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向物业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均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您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求助。它们作为基层政府,有一定的协调和处理能力。
在联系上述部门或组织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电梯损坏的照片、视频、与物业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更具体的法律权益和维权途径。作为专业律师,我在刑事辩护、离婚、房产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