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追责工作主要由国务院国资委的违规责任追究部门以及企业内部的责任追究部门负责。具体分析如下:
一. 国务院国资委层面的追责部门
-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内部设有违规责任追究部门,该部门负责接收财务监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并开展相应的责任追究工作。这表明,在国资委层面,追责工作由专门的违规责任追究部门承担。
二. 企业内部的追责部门
- 同时,《规定》也要求中央企业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以及财务、审计、责任追究、法律合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整改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在企业内部,追责工作同样需要由专门的责任追究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来负责。
三. 追责工作的协同与联动
- 《规定》还强调了国资委内部各部门以及企业与国资委之间的协同联动,以确保追责工作的顺利进行。这要求各部门在追责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综上所述,企业追责工作由国务院国资委的违规责任追究部门以及企业内部的责任追究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联动,以有效推动追责工作的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