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商事仲裁终局裁决书不撤销一般就不能起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 商事仲裁终局裁决的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该裁决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二. 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
- 只有当这些特定情形存在时,当事人才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 撤销裁决后的救济途径
- 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决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应当裁定撤销裁决。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但如果裁决被撤销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并且当事人不能就该争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是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四. 不撤销裁决的后果
-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裁决,或者申请被驳回,那么裁决书将继续保持其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就不能再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应当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我建议:在收到商事仲裁终局裁决书后,当事人应当认真审查裁决内容,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申请撤销裁决。如果决定不申请撤销,那么应当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