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个闺女中,若大女儿因病无法照顾母亲,其他子女应承担起照顾责任。下面我将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大女儿因病无法履行照顾义务的情况下,其他子女应依法承担起这一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所有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其中一个子女无法履行时,其他子女应补足这一缺失。
二. 道德层面
我建议:其他子女可以协商制定照顾母亲的计划,确保母亲在生活上得到妥善的照料,同时在精神上给予她足够的慰藉。如果因照顾母亲产生经济负担,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护理人员或机构来协助照顾,以减轻个人压力。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