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修改 允许智能无人驾驶-王晓圆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交通事故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修改以明确允许智能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探索性立法,对智能网联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以及完全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行驶进行了相关规定。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 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行驶规定

  1. 驾驶人要求:《条例》第59条明确,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配备驾驶人。驾驶人需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汽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并在自动驾驶功能开启时处于驾驶座位上,监控汽车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随时准备接管汽车。
  2. 完全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措施:同样在《条例》第59条中,规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在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采取开启危险警示灯、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降低速度、远程接管等有效降低运行风险措施的功能。

二. 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管理

  • 《条例》第60条明确了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测试或上道路行驶时,应记录和存储相关行驶数据,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数据存储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三. 法律责任

  • 《条例》第85条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而对于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汽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我的观点:虽然目前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修改以明确允许智能无人驾驶,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无疑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智能无人驾驶进行了规范和引导。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相信未来智能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成为可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