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原来单位受伤后又到新单位上班 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赵宇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工人在原来单位受伤后又到新单位上班,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详细的解答。

关键点明确

  1. 工伤发生地点与单位:工人在原单位受伤。
  2.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3. 后续就业:工人在停工留薪期内或期满后到新单位上班。

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

  1. 支付原则: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原工资”的计算标准:

    • “原工资”通常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
    •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 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到新单位上班的影响:

    • 如果工人在停工留薪期内选择到新单位上班,其原单位仍应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直至停工留薪期满。
    • 新单位则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支付工资,与原单位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无关。

结论

因此,对于工人在原来单位受伤后又到新单位上班的情况,其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由原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直至停工留薪期满。新单位则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原单位克扣或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人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