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6年不再续签,通常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你工作了6年,且不存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你不同意的情况,那么单位应当支付你6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作了6年不再续签,你通常有权获得相当于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