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介绍越南老婆跑了找介绍人退钱属于什么案件-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5-02-13 合同纠纷

这属于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案件性质分析

  1. 居间合同关系:当中间人介绍越南新娘并收取介绍费时,您与中间人之间实际上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 合同无效情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若中间人以此为目的进行介绍,则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居间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二. 法律责任分析

  1. 返还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若居间合同无效,中间人应当返还您已支付的介绍费。

  2. 过错责任:在居间合同纠纷中,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若您作为委托人在选择涉外婚姻介绍服务时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也可能被认定存在一定过错,从而影响最终返还金额的判定。

三. 实际案例分析

  • 案例一:在株洲晚报电子报报道的案例中,男子陈某通过中间人黎某介绍娶回越南妻子,但妻子逃跑后,陈某起诉黎某要求退还介绍费。法院最终判决黎某返还部分介绍费,理由包括黎某不具备婚姻中介资质且合同无效。

  • 案例二:在双牌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小伙小周通过介绍人何某娶回越南新娘,但新娘到家12天后逃跑。小周起诉何某要求退还介绍费,法院同样认定中介服务合同无效,并酌情判定何某返还部分介绍费。

四. 我的建议

  • 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与中间人之间的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以证明居间合同关系及支付介绍费的事实。

  • 法律咨询:鉴于此类案件涉及涉外婚姻介绍这一特殊领域,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 提起诉讼:若与中间人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介绍费。

综上所述,您与中间人之间的纠纷属于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关注居间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返还财产的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