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死亡了还有抚养费吗-郑素洁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赔偿死亡后,仍有抚养费。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且不同的赔偿项目。

  1. 死亡赔偿金:

    • 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它基于死者未来收入能力的一种赔偿,是对死者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丧失的赔偿。
    • 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 这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这笔费用用于保障由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 独立性:被扶养人生活费作为独立的赔偿项目,不包含在死亡赔偿金之内。
    • 计算方式: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尽管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简化赔偿程序和提高效率,可能会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总额时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一并判赔,但这种处理方式并不改变两者作为独立赔偿项目的本质。

因此,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如果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