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生活费医疗费不给,不能直接起诉执行法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执行法官未依法预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那么执行行为就存在错误。但此时,不应直接起诉法官个人,因为法官是依法履行职务的。正确的做法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详细说明生活费和医疗费未被保留的情况,请求纠正这种错误的执行行为。执行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就会纠正执行行为。若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还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这是遵循执行程序中的法定救济途径。
因此,如果你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通过提出执行异议和申请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直接起诉执行法官。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