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的月工资一般是包含加班费的。但这个问题并不是绝对的,具体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且合法的约定。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一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经济补偿等劳动赔偿涉及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按应得工资计算。这其中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是劳动者额外劳动的报酬,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所以通常应计入平均工资计算范畴。
特殊情况:若双方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中对工资构成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可依照约定来计算。比如,如果双方约定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那么在计算劳动赔偿时,加班费就不应被计入。
综上所述,劳动赔偿的月工资是否算加班费,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且合法的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加班费是会被算入劳动赔偿的平均工资中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