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9条原文-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刑事辩护

您提到的“刑法29条”实际上应该是“刑事诉讼法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无第29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情形。具体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我建议您在引用法律条文时,务必确认准确的法律名称和条文编号,以避免产生误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