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拍时,警察要求查看手机,公民有权拒绝,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追查犯罪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干涉公民的通讯秘密。否则,包括警察在内的任何人随意查看公民的手机,都是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警察若非职务必要,不可以随意翻查自然人的手机,否则就是侵犯了自然人的隐私权。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警察没有合法的授权或法定程序,公民有权拒绝警察查看手机的要求。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警察是在法律许可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取证活动,比如涉及国家安全、追查犯罪等,那么公民应当配合警察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警察通常会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如果警察在没有合法授权或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要求查看手机,公民可以拒绝。但如果警察的行为是合法的,且出示了相应的证明文件,那么公民应当配合警察的工作。如果因为拒绝配合而被拘留,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公民都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