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有其他人份额的房子设置不是自己家的人有居住权,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老人是否对该房子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老人对房子的处分权
- 完全处分权:如果老人对房子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即房子是老人的个人财产,或者老人是房子的唯一产权人,那么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置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虽然此条是关于遗嘱的,但同样体现了个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在此情况下,老人将居住权设置给非家庭成员是合法的。
- 部分处分权或无处分权:如果房子包含其他人的份额,即老人不是房子的唯一产权人,那么老人无权单独处分整个房子,包括设置居住权。此时,老人需要与其他产权人协商一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如通过法院裁决)来确定对房子的处分。如果老人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擅自设置居住权,那么这一行为可能侵犯了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二. 居住权的设立
- 居住权合同的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意味着,即使老人有权设置居住权,也必须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居住权的各项内容。
- 居住权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还需要进行登记,否则居住权不成立。
综上所述,老人把有其他人份额的房子设置不是自己家的人有居住权,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取决于老人是否对该房子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如果老人是房子的唯一产权人,那么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老人不是房子的唯一产权人,那么这一行为可能侵犯了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因此,在进行此类操作前,建议老人先明确自己的产权份额和处分权范围,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