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扰动的水塘算不算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侵权纠纷

不扰动的水塘算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发布的信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指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这包括项目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土地等。特别重要的是,水土流失面积不仅包括因生产建设活动导致或诱发的水土流失面积,还包括防治责任范围内尚未达到容许土壤流失量的未扰动地表面积。这意味着,即使水塘没有受到扰动,但只要它位于生产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且其土壤流失量未达到容许标准,那么它就被视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一部分。

此外,水利部关于水域范围是否纳入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答复也提供了相关依据。答复指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占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同时,对于涉及江河湖库水域或滩涂用地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计入水下疏浚、抛石护岸、取料等扰动水域面积。这意味着,对于水塘而言,如果其未受到扰动,但仍位于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内,那么它仍应被视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不扰动的水塘属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生产建设单位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