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具体阐释
不构成犯罪:
- 当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时,该行为不被认为是犯罪,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即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轻易动用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制裁手段。
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公安机关可能决定不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裁定终止审理或宣告被告人无罪。
举例说明
- 假设某人因一时冲动实施了轻微的盗窃行为,但盗窃的财物价值极低,且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具有悔罪表现,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与应用
综上所述,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确实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