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只发底薪怎么办-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7-01 劳动纠纷

当您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只收到底薪时,这确实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公司沟通:

    • 首先,您应立即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指出您的工资支付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2. 准备证据:

    • 在与公司沟通的同时,您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伤认定书、银行流水等,以证明您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事实。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提交您的投诉申请时,请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调查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公司改正,并可能对公司进行处罚。
  4. 法律途径:

    •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工伤期间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积极配合治疗,以便尽快恢复健康并重返工作岗位。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伤情严重或需继续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在停工留薪期内,您无需提供劳动即可享受全额工资待遇,这是对您因工受伤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