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委托公证不可以委托给赠与人。在房产过户的委托公证中,委托的关键在于明确授权范围。通常情况下,委托公证是为了让受托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受托人应当是独立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第三方,以确保过户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如果委托给赠与人自己,那么这种委托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因为赠与人本身就是房产的原始所有人,他/她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无需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委托给赠与人自己也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风险,比如可能被视为欺诈或虚假交易等。
因此,在进行房产过户的委托公证时,应当选择一位可信赖的、与房产交易无关的第三方作为受托人,并明确授权其代为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事宜。同时,也要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避免因为委托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