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要钱不给”的情况,如果是劳动报酬的拖欠,你应当找劳动行政部门。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其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拖欠劳动报酬问题上的职责和权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一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这两个条款提供了更具体的投诉渠道和监察内容,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 实际应用
综上所述,对于“要钱不给”的情况,特别是涉及劳动报酬的拖欠,你应当找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和寻求帮助。我建议你在投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