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保案能申请终本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6-29 行政纠纷

“执保案”通常指的是处于执行保全阶段的案件,而“终本”则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针对您提出的“执保案能申请终本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终本”的适用条件

“终本”主要适用于在执行程序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案件。执行法官在依照法律规定,并经过一系列财产调查措施后,若确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执保案”与“终本”的关系

  1. 阶段不同:“执保案”通常处于执行程序的初期,主要涉及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以确保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而“终本”则是在执行程序的后期,当确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处置时,所采取的一种结案方式。

  2. 适用条件不同:“执保案”并不直接涉及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因此通常不会直接申请“终本”。只有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经过一系列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处置时,才能考虑申请“终本”。

三、“执保案”能否申请“终本”

从严格意义上讲,“执保案”本身并不直接适用“终本”程序。因为“终本”是针对执行程序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无法处置的案件而设定的。然而,如果“执保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确实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处置,并且符合“终本”的其他条件(如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等),那么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终本”后的影响

“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终结,也不意味着对被执行人的放纵。相反,“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同时,申请人也有权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若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核实属实或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执保案”本身并不直接适用“终本”程序,但在特定条件下(即经过财产调查确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处置,并符合“终本”的其他条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