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价格行政处罚案例-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6-29 行政纠纷

以旧换新价格行政处罚案例中,经营者若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

  1. 明码标价违规: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未标明价格,或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将可能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 价格欺诈行为:若经营者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如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特价”“最低价”等不规范标价用语,或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等诱骗消费者交易,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3. 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若违反此规定,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将可能面临最高300万元的罚款。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更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的罚款。

  4. 不合理收费与违规促销:在落实补贴、优惠措施等过程中,经营者不得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消费成本。同时,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或有附加条件而不显著标明。违反这些规定,也将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以旧换新活动中,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确保价格秩序平稳有序。若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建议经营者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时,务必加强价格合规管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