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程序中,原告本人不出面,由律师处理是可以的。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阐述:
委托代理人出庭:
特殊原因申请延期开庭:
然而,尽管原告可以选择不出庭,但应充分了解不出庭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策。具体来说,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可能会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导致仲裁程序终结,原告的仲裁请求将无法在本次仲裁中得到审理和裁决。此外,原告不出庭也可能无法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提供相关证据,从而对其诉讼请求的支持力度产生影响。
因此,建议原告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应合理安排时间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确实无法出庭,应及时向仲裁庭申请延期或其他处理方式,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合理性。在必要时,委托代理人出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仲裁原告本人不出面,由律师处理是可以的,但应谨慎考虑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