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期会减少么-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期并不会因为未成年人的身份而直接减少。追诉期,也称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追诉时效的计算与成年人相同,但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的原因和他们的悔改表现等因素,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来说:

  1.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危害不大,且符合一定条件,可能就不会被起诉,或者可以暂缓起诉。
  2. 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那就得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追诉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

  •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期并不会直接减少,而是会根据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