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即双方办了婚礼并一直住在一起两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分开后是否需要退还彩礼,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该规定中的“一般不予支持”的情形并不适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彩礼必然需要全额退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是否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以及当地习俗。在您所提的情况中,双方共同生活了两年的时间,这已经构建了一种长期稳定的家庭关系。因此,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对女方来说可能显失公平。
具体来说,如果彩礼数额过高,且男方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能有权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如果彩礼数额合理,且男方无法证明上述困难,那么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以及女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付出和贡献,从而作出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判决。
总的来说,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我建议您在面临此类纠纷时,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