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进行申请再审,可以直接去申请检察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除了可以申请再审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监督是一种法律监督形式,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合法性监督,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司法公正。
因此,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异议,并决定不进行申请再审,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在申请检察监督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您的异议,并详细说明您对原判决或裁定的不满之处。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请注意,申请检察监督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咨询相关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