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两年未交社保,离职后是否可以把这两年的社保费用要回来”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离职前的两年时间内,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或者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与用人单位协商: 您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为您补缴这两年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同意,那么问题可以得到相对简单的解决。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保费用。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您的要求,或者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补缴义务,您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您因未缴纳社保而遭受的损失。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您因此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在某些地区(如深圳),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条例,离职前2年以内的社保费用可以强制追缴,超过2年追缴期的则可以申请补缴。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离职前的两年时间内未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或者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但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