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的赡养父母是按照父母两个人来算的。具体来说,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这里的“老人”特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且必须年满60岁。在扣除标准上,是按照每位纳税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全额享受这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这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赡养老人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看,纳税人对配偶父母的赡养义务与对自家父母的赡养义务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家庭关系,所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能将配偶的父母纳入赡养老人的范畴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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