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协议让放弃职业健康权是无效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权益的不可剥夺性:
- 职业健康权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 任何协议或合同都不能剥夺或限制劳动者的这一基本权利。即使协议中有相关条款,也因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 协议的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让劳动者放弃职业健康权的协议,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和相关职业健康保护法规,因此是无效的。
劳动者的救济途径:
- 如果劳动者被要求签订此类协议,可以明确拒绝,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已经签订了此类协议,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并要求恢复其职业健康权。
用人单位的责任:
- 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不得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剥夺或限制这一权利。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签的协议让放弃职业健康权是无效的。劳动者应坚决维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用人单位也应履行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义务。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