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女性56岁已经交了10年职工社保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提到的“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对于您目前56岁且已经交了10年职工社保的情况,您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或60岁,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并且您的社保缴费年限也还未达到最低要求的15年。
接下来,您有几种选择:
继续缴费:如果您仍然在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您参保缴费,直至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那么您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
补缴:如果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足15年,您可以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对于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缴费的,如果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年限,可以一次性缴费到满15年。如果您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则需要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领取养老金。
退休地选择:如果您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多个地方都有缴费记录,那么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您的退休地。通常,如果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或以上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最后,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更具体、更个性化的建议和帮助。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