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您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来处理自己的养老待遇问题: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这是最常见也最直接的方式。您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按照原有的缴费标准延长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这样,您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您不希望继续延长缴费,或者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继续缴费,您也可以选择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样,您就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可能会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所不同,具体待遇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您既不想延长缴费,也不想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您还可以选择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经社保机构确认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被终止,同时社保机构会将您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这种方式意味着您将放弃未来的养老保障,因此需要谨慎考虑。
综上所述,当您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处理养老待遇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