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故意不给开工资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因此,如果单位故意不给开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劳动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