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由哪个部门做出-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行政纠纷

政务处分的决定机关主要包括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具体由谁作出处分需根据被处分人的身份、所在单位及违纪违法行为情况来确定。

  1. 监察机关:

    •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 当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时,监察机关有权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 监察机关在查明违法事实后,可依法对公职人员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2.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

    •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如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等,具有法定任免权。
    •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这通常涉及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 对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相关机关、单位也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非党员公职人员处分。

综上所述,政务处分的作出主体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它们根据公职人员的身份、所在单位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决定。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