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雇佣已经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否还需要买社保”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之间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没有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
从当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与政策来看,除特定情形外,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通常不接受用人单位为超过60岁的“职工”缴费。这是因为,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经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三、个人继续缴费的可能性
尽管用人单位无需为超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法律并不禁止并鼓励个人继续缴费。如果超龄人员希望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他们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参保并缴费。对于已经参保但缴费未满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他们还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四、特殊情况下工伤保险的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超龄就业人员,某些地区(如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意见。这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为超龄就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但这种参保是自愿的,并非强制,且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
总结
综上所述,雇佣已经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时,用人单位通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个人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参保并缴费。同时,在某些特定地区和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为超龄就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但这需要遵循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用人单位和超龄人员根据当地政策和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