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深化的过程。具体来说:
首次提出: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墨西哥会议文件中首次运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但当时用“民间文化”来表述。
进一步阐述: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25届大会上通过《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用“传统文化和民俗”来进一步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术语接近: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开始使用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近的术语“非物质遗产”,让其与“口头遗产”共同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这标志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
最终明确规定: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最终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这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明确的文化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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