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一般不可以抵扣。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
对于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如果其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那么其增值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换句话说,只有当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时,其进项税额才有可能进行抵扣。
因此,在购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其用途,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会计师,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