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本身不具有直接拘留人员的权力。拘留人员通常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但是,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犯罪的情况,可以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包括拘留在内的强制措施。
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职责:
拘留人员的权力归属:
案件移送与公安机关介入: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本身不具有直接拘留人员的权力,但他们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发现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